日前,商務部發(fā)布2025年第46號公告,決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,對原產(chǎn)于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(chǎn)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,同時明確了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產(chǎn)品的具體商品范圍和相應的保證金比率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規(guī)定,為實施上述臨時反傾銷措施,現(xiàn)就有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公告如下:
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(chǎn)品時,稅則號列05040029項下“整個或切塊的豬胃”的商品編號應填報05040029.10;稅則號列05040090項下“整個或切塊的豬腸、豬膀胱”的商品編號應填報05040090.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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